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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申报通知

2020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申报通知

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,提升本市产业园区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和管理水平,推动园区创新驱动发展,现组织开展2020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知识产权服务申报工作。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主体
本次申报面向经市政府或市相关部门批准设立,且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良好、具备一定产业集聚度的各类产业园区(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、大学科技园、特色产业园区等)的管理机构或运营主体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  1. 园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,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人员,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。
  2. 园区已建立或拟引进完善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,能够为园区内企业提供专利、商标、版权等基础代理、信息检索、战略咨询、维权援助、质押融资、转移转化等专业化服务。
  3. 园区知识产权创造活跃,拥有一定数量的有效发明专利、高价值专利或知名商标等。
  4. 园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环境良好,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案件或群体性纠纷。
  5. 园区具备较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,对知识产权服务有明确需求和清晰的提升目标。

三、支持措施
对认定为“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”和“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”的单位,将给予以下支持:

  1. 资金资助:根据评审结果和园区建设方案,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支持,用于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、能力提升及活动开展。
  2. 专业指导: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团队,为试点示范园区提供政策解读、业务培训、服务对接等专业指导。
  3. 平台对接:优先推荐对接国家级和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、运营平台、保护中心等资源。
  4. 宣传推广:推广试点示范园区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模式,提升园区品牌影响力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  1. 提交材料: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《2020年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申报书》,并准备相关附件证明材料(如园区批复文件、知识产权工作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、相关制度文件、成果证明等),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指定地址。
  2. 推荐审核:各区知识产权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。
  3. 专家评审: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。
  4. 结果公示:根据评审结果,择优确定试点示范园区名单并予以公示。
  5. 认定授牌:对公示无异议的园区,正式认定为“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园区”或“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园区”,并授牌。

五、申报时间与联系方式
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X月X日(具体截止日期请关注官方发布)前将纸质申报材料(一式五份)及电子版报送至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促进处。

地址:[上海市具体地址]
联系人:[姓名]
联系电话:[电话号码]
电子邮箱:[邮箱地址]

特此通知。

上海市知识产权局
2020年X月X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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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5 22:21: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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